清风吴忠
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安排,2024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市委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延伸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利通区纪委监委机关、利通区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王守军
副 组 长:陈志良
巡察对象: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17795366290
电子信箱:wzxunchazu1@163.com
副 组 长:王磊磊
巡察对象:吴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联系电话:17795366291
电子信箱:wzxunchazu2@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马晓红
副 组 长:梁丽霞
巡察对象:吴忠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
联系电话:17795366297
电子信箱:wzxunchazu3@163.com
副 组 长:马 峰
巡察对象: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联系电话:17795366298
电子信箱:wzxunchazu4@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杨桂琴
副 组 长:李志军
巡察对象:吴忠市统计局党组
联系电话:17795366299
电子信箱:wzxunchazu5@163.com
副 组 长:高耀祖
巡察对象: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联系电话:17795366292
电子信箱:wzxunchazu6@163.com
第四巡察组
组 长:范 萍
副 组 长:李 鑫
巡察对象:利通区纪委监委机关
联系电话:17795366639
电子信箱:wzxunchazu7@163.com
副 组 长:马建军
巡察对象:利通区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17795366160
电子信箱:wzxunchazu8@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12月6日。
吴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